导读: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,市场监管总局、最高人民法院、司法部、国家网信办、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将于7月1日起生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有关情况。 针对预付式消费、直播带货、“一老一小”、“霸王条款”、“刷单炒信”、“大数据杀熟”、自动续费、强制搭售等消费痛点,《条例》作出了专门的规定。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介绍,《条
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,市场监管总局、最高人民法院、司法部、国家网信办、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将于7月1日起生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有关情况。
针对预付式消费、直播带货、“一老一小”、“霸王条款”、“刷单炒信”、“大数据杀熟”、自动续费、强制搭售等消费痛点,《条例》作出了专门的规定。
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介绍,《条例》对网络消费作了五个方面的规定,这些对直播带货同样适用。在此基础上,针对直播的特性和突出问题,《条例》还作出了多方面的规范。
在强化信息披露方面,《条例》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、电视、电话、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务的,应当在其首页、视频画面、语音、商品目录等处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说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。由其他经营者实际提供商品服务的,还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该经营者的名称、经营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信息。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“谁在带货”“带谁的货”,这也是营销的前提和底线。
在完善平台管理方面,《条例》规定,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,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。发生消费争议的,直播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、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,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的信息,平台应当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和日常管理责任,在发生消费争议时,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,切实改善售后体验。
在规范营销行为方面,《条例》规定,直播间运营者、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,应当依照《广告法》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、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。《条例》通过将规范性文件《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》中的相关内容上升为法定义务,明确了平台、直播间和主播“人人有责”。
如今消费者越来越关注个人信息保护,一些App过度采集使用个人信息成为近年来的热点问题,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负责人尤雪云指出,《条例》第二十三条从三个方面规定了经营者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义务。
三是经营者应当依法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。经营者不得非法出售、提供或者公开消费者的个人信息,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。
随着平台经济不断发展,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,虚假营销、“大数据杀熟”、自动续费、退款难等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。
根据有关方面统计,截至去年底,我国网购用户超过了9亿人赢博体育,在线亿人,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7.6%,与此同时,相关诉求也快速增长,去年全国网络消费诉求占全部诉求的56%,超过一半,成为影响消费者获得感的重要因素。
《条例》针对网络消费存在的问题,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,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。一是禁止“刷单炒信”,二是禁止“强制搭售”,三是禁止“大数据杀熟”,四是规范自动续费,五是保障“无理由退货”。
在禁止“大数据杀熟”方面,《条例》规定,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,对同一商品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。这也是我国在行政法规中首次对差异化定价进行规范。
在规范自动续费方面,《条例》规定,相关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、自动续费前,分两次以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,同时还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、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。
《条例》要求经营者落实首问负责,“谁销售谁负责”“谁服务谁负责”,消费者有权直接找销售者、服务商。我们也鼓励先行赔付,商场、平台、景区等在入驻商家拒不履责时,先向消费者垫付。
另外,《条例》首次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受理投诉后,经营者和消费者同意调解的,应当依据职责及时调解,也体现了“谁主管谁维权”的一种取向。还规定了投诉的受理要件、时限、委托调解、鉴定检测等程序。
比如重大、复杂、涉及众多人的消费争议,可以纳入政府的抽查检验,“鉴定一次、解决一片”,这也缓解了消费者经常反映的鉴定贵、鉴定难的痛点。
比如,围绕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,规定除了一般的商品服务外,赠品也要安全,“免费不免责”。
比如,围绕真实披露信息,列举了虚假宣传的常见情形,还规定了不得虚构或者夸大治疗、保健、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消费,替我们消费者守好养老钱。
再比如,围绕保护消费者安宁权,规定不能擅自发送“推销信息”,也不能擅自拨打“推销电话”。通过这一系列更清晰的合规指引和更明确的法律责任,让市场更加有序、让经营更加规范,预防市场失灵、减少消费侵权。
近年来恶意索赔蔓延,破坏营商环境、滥用公共资源,还妨碍普通消费者维权。有的夹带、掉包、造假,被公安机关查获,有的以“碰瓷”瑕疵为业,一本万利。
《条例》首次规定,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定,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,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,扰乱市场经济秩序;骗取赔偿、敲诈勒索的要承担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;惩罚性赔偿、行政处罚制度要准确适用,避免“小错大赔”“小过重罚”。
主播“1、2、3上链接!”“一秒抢购”,消费者冲动下单时,甚至不清楚商品的具体情况。至于买的是谁家的货、谁来管售后问题更来不及细究,让不少消费者稀里糊涂便着了“道”。据市场监管总局统计,近5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长了10.5倍,直播带货投诉举报量也逐年上升,5年间增幅高达47.1倍。
让消费者直播购物时买得明白、买得放心,强化信息披露是前提。首先要依法依规公示商品的生产、销售、经营等必要信息,确保售后有保障,出现质量问题能追溯到人。
“低俗”带货、捧哏话术“逼单”,部分网红主播在追求流量和人气时,用夸张的语言动作宣传商品,频频引发网友吐槽。
一些“旧骗术”在直播的包装下“换新颜”,部分直播间虚构商品实时销量与库存,或通过滤镜和特定角度展示商品,故意不展示瑕疵,让消费者收货后大呼上当。
一些“三无”产品、仿制产品在直播完后被下架,直播内容又往往难以追溯,消费维权甚至需要直播平台配合提供视频证据,消费者举证难。
“台前幕后”主体多,“人货场”链条长,“线上线下”管理难。消费者呼吁规范营销行为,让主播、直播间和平台“人人有责”成为法定义务。
营造更加安全、诚信、公平的消费环境,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,7月即将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,以问题为导向,护航“放心消费”——
网红主播想“长红”,直播间的生意想一直红火,要把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,严把选品质量关,避免虚假夸大和误导性宣传,才能对得起“家人们”的信任。让消费者真正放心消费,促进多赢共赢。
平台企业想在大浪淘沙的市场里站稳脚跟,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是立身之本。只有积极履行平台主体责任,健全消费争议解决机制,起到“兜底”保障作用,才能赢得用户的信任。
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既是民生所系,更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。直播镜头的背后,是不断拓展的场景和内容,也是生产、消费等全链条的融合延伸。让直播带货更好发展,既要关注镜头前的消费力,也要壮大背后的产业链。
发挥直播带货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,让百姓“放心消费”,赢博体育诚信为底色,公平是基石。以公平、透明的法律法规体系,推动政府部门、市场、社会多方面协同共治,助力平台、商家和市场迸发更大活力,这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。